一、案情简介
马女士致电反映:表示自己于2024年10月25日在X银行辖内网点办理理财业务,购买xx产品共计405000元 ,大堂经理告知可以每日快速赎回25万元。但是实际在2024年11月4日14在银行网点办理快速赎回25万时,发现只赎回了16万元,网点告知是系统原因,无法赎回25万。客户要求投诉无法赎回的问题,客户表示自己办理的时候多次跟大堂经理说明理财赎回问题,认为银行欺骗,解释安抚不接受,要求尽快赎回剩余的9万元。
二、处理过程及结果
银行网点理财经理、主管行长第一时间到客户身边安抚情绪,并及时上报分行个金部。个金部业务管理了解情况后仔细研读产品说明书,xx产品是X银行推出的一键购入多支精选货币基金的便利性服务,底层对接39支基金产品,它的交易原则是一次性买入,买入时默认自动分配,按照7日年化从高到低依次买入,买入最高的货基满1万后再买入次高的货基,依次类推,赎回时每支提供1万快赎额度,最高可快赎25万(购入自动分配25支货币基金),同时也支持自定义转入个性化选择(自选)。
经查阅该客户系统购入自动分配购入16支基金,所以快赎只能16万,普通转出T+1日可全部赎回。银行第一时间向客户解释产品交易规则并致歉,客户表示理解认可。
三、法律分析
根据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》第十九条:金融机构在进行营销活动时,不得有下列行为:(一)虚假、欺诈、隐瞒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;在该案例中,理财经理对产品交易规则未仔细研究,一方面是片面宣传可快赎25万,忽略最高25万的涵义;另一方面前台人员对产品的误解,片面告知客户未能全部赎回是系统原因,对业务随意的曲解,导致投诉。
四、案例启示
(一)强化专业培训。金融机构应定期组织全面且深入的专业培训,不仅要涵盖常见理财产品,还要关注市场新动态和复杂产品。同时严格考核,确保理财经理真正掌握业务知识,避免因专业不足误导客户。
(二)规范沟通话术。要求理财经理在与客户交流时严格遵循话术规范,避免随意发挥或模糊表述。
(三)建立审核监督及反馈机制。对于理财经理与客户的沟通内容,特别是重要业务解释、产品推荐等,应建立审核机制,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或不当表述。同时对不确定的要及时向上级行反馈。
(四)提升投诉处理能力。一旦接到投诉,迅速响应,以诚恳的态度了解客户诉求。组建专业的投诉处理团队,处理过程中保持与客户的密切沟通,及时反馈进展,直至客户满意,最大程度挽回声誉。